所在位置:首页 / 理论政策
胡锦涛在会见全国道德模范时强调
发布时间:2014-11-26 14:30:11 浏览次数:

 

中共中央总书记、国家主席、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918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了全国道德模范并发表重要讲话。他强调,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,我们始终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,大力弘扬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,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道德保障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参加会见。

    人民大会堂北大厅,一片欢声笑语。胡锦涛等领导同志与全国道德模范一一握手,亲切交谈,并合影留念。

    在热烈的掌声中,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。他首先代表党中央、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道德模范表示衷心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。

    胡锦涛指出,由中央文明办、全国总工会、共青团中央、全国妇联联合举办的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,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,对于形成良好社会风尚、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具有重要推动作用。

    胡锦涛强调,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、社会和谐、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。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,倡导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等道德规范,形成男女平等、尊老爱幼、扶贫济困、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,培育文明道德风尚,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。

    胡锦涛指出,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。这次表彰的全国道德模范,都是群众爱戴的先进典型。你们身上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,反映了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时代精神。希望同志们再接再厉,在本职岗位上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关心、爱护、宣传全国道德模范,全党全国都要以道德模范为榜样,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,努力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知荣辱、讲正气、促和谐的良好风尚。